【反修例】示威者圍深水埗等警署警拘17人 警︰用鐳射筆照警等同襲警可判監2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8/15 16:57

最後更新: 2019/08/15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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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在深水埗警署對開聚集燒衣祈福,警施放多枚催淚彈驅散人群。(資精圖片)

《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未平息,昨有(14日)分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到深水埗及天水圍警署對開有聚集燒衣祈福,警施放多枚催淚彈驅散人群,警方今日(15日)在記者會交待細節。

警方指,昨晚八時許,深水埗警署一度集結700人,其間示威者不斷用鐳射筆照向警署及警員。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用鐳射筆照向警員,等同襲警,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監2年。

對於昨晚深水埗區的清場行動,深水埗警區指揮官何啟軒指,昨日示威者以彈珠攻擊警員和非法集結,而在示威行動中,示威者由欽州街向鴨寮街、大南街等等內街逃走,期間又不斷用彈珠和鐳射筆攻擊警員,至10時半完成整個拘捕。而由於現場情況緊急、突發、時間短促,難以在放煙前通知居民,只好用大聲公通知。

被問到,警員用大聲公以粗言穢語與公眾對罵,何啟軒指,該名警員並無講粗口,又指「同事覺得用呢個語言,可同現場人士溝通。」他表示,在公眾活動時,有清晰警告和勸,亦會與現場人士溝通。「呢個溝通無特別規範,只是想用合適和可理解的語言與現場人士溝通。」

何啟軒又表示,過去10日深水埗已受到4次攻擊,示威者對警署作出破壞、攻擊警務人員,由於昨日為突發事件,經由現場指揮官評估形勢,在內街範圍使用催淚煙,無法預先通知區內居民,但警方當時有用手提式揚聲器、和警署揚聲器有向居民不斷勸喻,警方亦明白在區內施放催淚煙會對當區居民帶來不便。

何啟軒指8月初在深水埗發生的一連串事件,警區收到650封來自區內不同團體和和個別人士的信件,表明不歡迎暴力示威者到深水埗進行示威。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社會上有聲音希望警方盡量不要在社區使用催淚煙,他強調警方根本連最低武力也不希望使用,每次警方使用武力都是因為有激進示威者衝擊警方,在過往任何一個和平示威警員一個催淚彈也無使用,呼籲示威者不要以不同的藉口,例如燒衣集結等事為來破壞社會安寧。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指,昨日的行動共拘捕17名人士,包括15男2女,年齡介乎15至61歲,涉嫌干犯非法燃放或致使他人燃放煙花爆竹、藏有攻擊性武器、意圖縱火等等;昨日行動共使用35發催淚彈及1發橡膠指彈。有關8月15日機場示威,有2名年齡分別為27及28歲的人士,涉阻礙警員進入機場拯救,今日已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江永祥又提到,由6月9日至昨日為止,警方共拘捕748名人士及檢控115及人士,有177名警員受傷,當中1名警員仍在留醫,在尖沙咀門外被示威者以燃燒彈所傷,左腳有10%二級和右腳30%一級燒傷,2隻手仍有擦傷。

對於有謠言指在8月13日機場示威,拔搶的警員被指非禮女示威者,江永祥澄清當時該名警員被示威者襲擊、推跌、搶走警棍,在拘捕示威者因而失去平衡撞跌女示威者,而警員有嘗試扶起該名女示威者,並不存在非禮的指控。